队(司)全体干部职工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队(司)“24字工作方针”之“讲规矩、树正气,练内功、强实力”,严明劳动纪律,转变“慵、懒、散”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,营造积极向上的队风、队纪,经队长(总经理)办公会研究,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队(司)开展常态化劳动纪律大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:机关、后勤工作人员,在队部上班期间的生产经营人员,包括在职在岗员工、合同制员工及部分临时工。
二、检查方式:由纪检、监察、人事、行办、党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,常态化、不定期检查,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详细记录在案,作为奖惩依据。
三、检查内容:迟到、早退、中途脱岗,上班玩手机、玩游戏、吃东西、大声喧哗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旷工等。
四、作息时间:队(司)全年上班时间为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00-5:30。
五、奖惩措施:
(一)奖励
对全年无一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员工,通报表扬,并作为评先评优、奖金发放、提拔晋升的参考。
(二)处罚
1、每次检查后,对检查情况进行公示,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,通报批评。
2、以月为单位,迟到、早退、中途脱岗每次5分钟内,累计3次内批评教育,累计4次及以上每次扣工资20元;
3、迟到、早退、中途脱岗6-30分钟,每次扣工资50元;
4、迟到、早退、中途脱岗31-60分钟,每次扣工资100元;
5、迟到、早退、中途脱岗61-120分钟,记为旷工半天;
6、每旷工半天扣除1天工资奖金,每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奖金;
7、一年累计迟到、早退、中途脱岗10次及以上或旷工1天以上,年度不能考核为优秀。一年累计迟到、早退、中途脱岗20次及以上或旷工3天及以上,在次年评先、评优、评职称、入党、提拔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。
特此通知
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四队
2017年10月12日